服務條款及細則

SUPREME

SUPREME 是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牌照號碼: 004)之電訊服務品牌。我們透過互聯網(包括透過使用應用程式或軟件)向客戶提供SUPREME有關商品服務。

1. 關於本服務使用條款與協議細則
1.1 本服務使用條款是我們提供SUPREME服務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1.2 本服務使用條款構成我們標準條款和條件的協議,連同你同意的任何其他條款,均對你及我們具約束力。有關服務使用條款的內容,可瀏覽我們的網頁www.supreme.vip。
1.3 你與我們同意並確認的協議包括本服務使用條款和我們制訂的文件(例如 SUPREME服務使用政策及公平使用政策)內所載的其他條款以及你曾同意並確認的任何申請表格或協議文本。
1.4 本文件中,凡提及:
a) "我們"或"我們的"是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
b) "你"或"你的" 是指你,即我們的客戶;及
c) "協議"是指你與我們有關提供SUPREME服務的協議。
1.5 此外,我們在本服務使用條款第23條內列出本文件中所使用的詞語定義。
1.6 我們與你連線後,你的協議隨即生效。
1.7 你的協議屬私人文件。除非我們向你發出書面同意,否則,你一直有責任遵守你的協議。即使你把你的手機、任何產品或智能咭給予其他人士,亦不能向該等人士轉移你的任何權利或責任。
1.8 使用SUPREME服務時,你的協議不涵蓋任何其他服務。


2. 變更你的協議
2.1 在符合第2.3條下,我們保留隨時變更、取消、修訂或增補你的協議條款及條件的權利。
2.2 在符合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公佈的任何牌照規定或指引下,我們會按照第21條向你發出有關變更、修訂、修改、取消或增補任何條款及細則的通知。
2.3 我們保留隨時變更、修訂、修改、取消或增補你的協議條款及條件的權利。在符合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公佈的任何牌照規定或指引下,我們會向你發出有關變更、修訂、修改、取消或增補任何條款及細則的通知。如有關變更、修訂、修改、取消或增補會導致固定合約服務收費(如適用)增加或對大量使用有關服務的客戶有重大及負面的影響,我們務必就任何變更、修訂、修改、取消或增補發出不少於30天的事先通知。如有關變更、修訂、修改、取消或增補會導致其他收費增加(漫遊服務收費除外),我們務必在我們的網站或通過我們認為合適的其他方法,就有關於該等變更、修訂、修改、取消或增補在其生效前不少於30天通知受影響的客戶。
2.4 你在下列的情況發生時可於變更、修訂、修改、取消或增補生效前7天的預先通知以終止你的協議,而你無須就終止協議承擔任何費用(直接相關費用則除外):
a) 服務收費的增加(你訂用服務後不再適用於你的費用除外,例如按金款額預繳費用款項或包括任何可被豁免之費用)(如適用);
b) 其他收費的增加,而該等費用則為你要繼續使用你使用服務時所必須繳付的(漫遊服務收費除外),同時該等費用的增加幅度須超過港幣30元,或等同每月固定合約服務收費款額 (如適用) 的30%,以較高者為準;或
c) 你能證明更改協議條款會對你所使用的服務帶來重大及負面的影響。


3. 為你提供的服務
智能咭及賬戶
3.1 我們將為你開一個賬戶及提供智能咭,分配一個新手機號碼及其他服務號碼(如適用)。
3.2 我們保留對智能咭的擁有權,因此我們可能會因升級,變更及╱或當你的協議終止而隨時收回智能咭。
3.3 你不可以任何未經授權的方式損壞或允許其他人士損壞你的手機、其他裝置、及╱或配件及不可複製或允許其他人士複製任何智能咭的任何預編程式數據。
SUPREME服務
3.4 一經連線後,你即可享用SUPREME服務。你的申請經我們批准後,便可享用SUPREME服務為你提供的下列服務:
a) 自選服務;及
b) 只供年滿18歲或以上人士享用的既定服務。
3.5 你可透過SUPREME服務上載及傳送個人訊息。你授權我們運用專利權費獲豁免的永久及全球性的牌照,為你儲存、傳送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你使用SUPREME服務所上載的任何內容。
3.6 我們可因應技術變更、服務已不合時宜、推出嶄新或不同的產品功能、更換內容供應商等因素,以及在有需要取消、取替或改進內容時,隨時更改或取消SUPREME服務中某些或部分服務。如該服務為增值服務(“增值服務”) ,你的服務費用將不會受到影響,除非你希望選購更高服務費用的增值服務。
SUPREME服務之限制
3.7 我們力求時刻為你提供SUPREME服務。不過,現時僅限於「SUPREME網絡」的覆蓋範圍內方可接收SUPREME服務,在使用漫遊服務時,亦只能有限度地享用SUPREME服務。 此外,在「SUPREME網絡」的覆蓋範圍內,你在某些地區或許只能接收有限的SUPREME服務或無法享用SUPREME服務。
漫遊時之限制
3.8 當你身處本港某些非「SUPREME網絡」覆蓋範圍內的地區時,又或是在「SUPREME網絡」的覆蓋範圍內但處於無法接收的情況下,系統將轉為漫遊模式。同時,我們在某些國家內已與當地的網絡商達成漫遊安排,讓你身處海外時亦可享用漫遊服務。
3.9 你在使用漫遊服務時,將不能使用所有的SUPREME服務。
漫遊時的法律責任之限制
3.10 你如需在香港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使用SUPREME服務,在使用時或須遵循適用於當地的法律規章及習俗。在此情況下,你有責任確保所使用之SUPREME服務並沒有違反上述之法律規章及╱或習俗。倘你未能遵循該等法律規章及╱或習俗,我們毋須就此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受干擾之SUPREME服務
3.11 我們不能保證服務絕無瑕疵。在某些情況下,你或會未能繼續使用SUPREME服務,或是訊息未能傳送給你以致你無法接收訊息,又或是服務質素受影響,例如:
a) 我們有必要對「SUPREME網絡」或SUPREME服務進行升級、維修或其他工作;
b) 你如要享用本地或國際漫遊服務並需從「SUPREME網絡」轉至其他供應商的網絡時,或會未能維持原有的通話服務及數據項目;
c) 基於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素,例如你的手機或其他裝置的性能或功能問題、監管規定、容量不足、其他供應商和內容供應商的服務中斷、其他通訊網絡產生故障、天氣影響、受到山、隧道或其他實質障礙物引致的無線電干擾現象;或
d) 當你身處香港以外的地區或非「SUPREME網絡」覆蓋範圍內的地區時,SUPREME服務的運作須依賴其他供應商的網絡,這是非我們所能控制的情況。


4. 你使用SUPREME服務的義務
4.1 就你的賬戶下所使用的SUPREME服務,不管是由你本人使用,還是由其他人士在你的允許下或未得你允許下所使用,你必須向我們繳付全部的費用。在遵循上述第2條款,我們認為適當的時候可隨時修訂收費標準及訂立新的收費項目。
4.2 你申請月費服務後,將會於下個增值付款到期日的7日前,收到增值付款到期提示。倘若於截至付款到期日仍未收到你的繳款,我們將會停止為你提供服務。
4.3 如你以信用咭繳付你的賬戶費用,我們對此保留徵收費用的權利。如我們徵收此項費用,我們會就該項費用向你發出充分通知,說明費用的數目及開始徵費的日期。
4.4 你於申請SUPREME服務的同時,須預繳服務計劃的首月服務及其他任何我們要求的費用,而我們對你所繳付的任何金額,有絕對的決定權。我們對你所繳付的任何金額,絕無支付利息的責任。 在任何情況下,已預繳之費用將不獲退還。
4.5 你同意向我們繳付有關服務所有費用。而有關費用將按照當時列明於我們公佈的服務計劃中。
對你的PIN、密碼及智能咭加以保密
4.6 你必須安全保管你的智能咭並加以保密,如需更換或補領智能咭,我們會向你收取費用。你確認你的智能咭是用以儲存你的個人資料,例如你的地址簿和任何個人資料。你的智能咭一旦遺失或遭盜竊,即表示其他人士有可能在未經授權下得以套取上述資料。
4.7 你必須安全保管所有的PIN及密碼並加以保密。一旦遭人擅自使用你的PIN或密碼,你應立即更改任何此等失的PIN或密碼。
4.8 凡任何人士能說出你的PIN或密碼,我們將容許該名人士得悉你的賬戶資料以及改動你的賬戶或SUPREME服務。
負責任地使用SUPREME服務
4.9 你僅可在下列情況下使用SUPREME服務:
• 依你的協議內規定的方式使用;及
• 僅供你個人使用,即是說,你不得轉售或利用任何SUPREME服務、內容、手機、任何產品或其他裝置作商業用途。
4.10 你不得獲取任何內容中的任何權利或權益,亦不得發佈、發送或分發任何內容予任何第三方或複製任何內容或使用任何內容作商業、非法或不當用途。若因你不履行此項義務而引致我們蒙受的一切損失和損害以及因你違約而招致任何第三方向我們提出申索,你須就此對我們作出彌償。
4.11 你不得使用SUPREME服務或容許任何其他人士使用SUPREME服務作非法、不當、誹謗性質或違法用途。例如:
a) 欺詐、刑事或其他非法活動;
b) 以任何方式侵犯另一人的權利,包括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
c) 複製、儲存、改動、另行發佈或另行分發SUPREME服務或內容(例如鈴聲),如你已獲得我們的許可則不在此限;
d) 下載、傳送或上載容量過大、數量過多的內容或過份頻密地下載、傳送或上載內容,為其他使用者帶來不便;
e) 以任何方式侵害任何安全性或其他保障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損害或干擾SUPREME網絡或其他網絡或系統;
f) 在你所上載的檔案中,竄改或刪除其軟件起始或軟件源中的任何作者屬性、法律或其他正當通知或所有權標記或標識或其他內容;
g) 在未得通話的另一方同意進行電話錄音的情況下,使用你的手機記錄任何電話對話內容或以任何方式發表錄音對話;
h) 設立、使用、複製、下載或提供SUPREME服務使用者或任何其他使用者的任何目錄或其使用資料予任何人士或機構,不管你是否因此獲金錢回報;及
i) 傳送淫褻或令人反感的訊息或使用在香港並非廣泛為人明白的語言
4.12 你必須常與我們合作,跟從我們的合理指示,確保正確使用及加以保密你的SUPREME服務與賬戶。
4.13 使用SUPREME服務時,你必須遵循香港的法律、規章和習俗及其他地方適用的法律、規章和習俗。
負責任地使用訊息及儲存服務
4.14 使用訊息服務時,你不得傳送或上載:
(a) 受版權保護的任何東西,除非你已獲得版權擁有人的許可;
(b) 以任何方式侵犯另一人的權利,包括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
(c) 任何屬於淫褻、令人反感、具侮辱性、誹謗性質、具威嚇性、具侵擾性、恐嚇性質的東西或其他違法的東西。
4.15 在使用訊息服務來傳送推廣性質或類似性質的短訊予任何人士(包括公司、獨資經營者、合夥公司及其他法人團體,不管此等人士是否正使用SUPREME服務或其他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時,你同意遵照《跨網短訊守則》內的程序進行。特別是:
(a) 在未經有關人士的事先同意下,你不得使用訊息服務來傳送推廣性質或類似性質的短訊予任何人士;
(b) 你須負責取得上述第4.15 (a) 條款內所指的同意,並因應我們的要求,向我們出示證據證明已取得所需的同意;
(c) 倘你違反第4.15(a) 條款的規定,傳送了任何非請求的宣傳訊息,或我們若接獲任何投訴,指出有關訊息源自你,在此情況下,你須同意我們有權:
1. 在我們知悉有關訊息後,可停止或拒絕傳送或發送有關訊息;
2. 就我們接獲的任何投訴,要求你作出回應,而你須於有關要求作出後3天內給予我們書面回覆;
3. 根據《跨網短訊守則》暫停由你發放的所有短訊;
4. 進行我們認為合適的調查;
5. 在有需要時,按我們認為合適的做法,暫停向你提供全部或部分的SUPREME服務。
4.16 如你收到任何非請求的宣傳短訊,你有權針對發件人作出投訴。投訴可以口頭、書面或電子方式提出。接獲投訴後,我們會:
a) 蒐集並披露有關短訊的資料予相關的流動網絡商,包括但不限於你的手機號碼、接獲有關訊息的日期和時間以及該等訊息的內容;及
b) 根據《跨網短訊守則》堵截該短訊發件人的任何短訊。
4.17 我們可限制SUPREME服務(如訊息服務或儲存服務)的使用,例如:我們可限制訊息容量或儲存空間。
4.18 由於我們並無義務就你使用訊息服務或儲存服務進行監管,倘你超出我們設定的使用上限或我們獲悉因你使用SUPREME服務而對「SUPREME網絡」、我們的儲存容量或其他使用者構成問題,我們可保留暫停你使用有關服務的權利。
負責任地使用既定服務
4.19 如你是18歲以下的人士,則不可享用我們專為年滿18歲或以上人士而設的既定服務。如你是18歲或以上的人士並享用此項既定服務,你不得向任何18歲以下的人士顯示此項既定服務或將之發送予18歲以下的人士。同時,如你允許任何18歲以下的人士使用你的手機或其他裝置,你必須確保該名人士無法接達所述的既定服務。


5. SUPREME服務使用政策及公平使用政策
簡介
以下政策闡明SUPREME之服務使用政策及公平使用政策。本政策並非推翻或損害SUPREME就其與客戶訂定之服務條款及細則所擁有之權利。
5.1 服務使用政策
以下政策闡明何謂未經授權、不合理或不適當地使用由SUPREME提供的各項通訊、應用程式及內容服務(「服務」)。本政策適用於所有此等服務之客戶及用戶。如違反本政策而作出所禁止之用途或行動,則SUPREME可能暫時取消或終止客戶已申請之有關服務,或立即採取SUPREME合理認為必須或合理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限制數據傳輸流量及用量),而毋須另行通知。本政策並無意圖推翻或損害SUPREME就其與客戶訂定之服務條款及細則所擁有之權利。
被禁止之用途及行動
服務不可作以下用途﹕
(a) 任何非法活動或與其有關之活動;
(b) 侵害他人之權利,包括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
(c) 分發任何可能更改或破壞任何保安系統,或危害或干擾任何網絡設施或服務的正常運作的工具;
(d) 傳送或上載任何屬於淫褻、令人反感、具侮辱性、具威嚇性、具侵擾性或恐嚇性質的内容
(e) 作轉售用途 (明確在客戶訂定之服務條款及細則內准許者除外);
(f) 傳送未經索要的商業訊息或內容。
客戶不可﹕
(a) 披露任何SUPREME用以核證客戶身份之個人身份代碼;
(b) 偽造任何傳送者或用戶的資料,或使用任何工具來掩飾通訊致電者、起始人的身份或起始點(無論全部或部份);
(c) 使用任何程式或任何通訊或數據傳輸,以干擾任何服務或SUPREME網絡的正常運作;
(d) 不合法地截取或干擾以SUPREME網絡開始或以SUPREME網絡終結而應以第三者為目標的通訊;
(e) 使用任何工具更改或破壞任何SUPREME為其服務、網絡設施及/或內容所安裝的任何保安系統或其他防護裝置。
5.2 公平使用政策
以下政策闡明SUPREME就提供流動數據服務實施SUPREME公平使用政策之準則,確保客戶享有使用SUPREME本地數據網絡資源的公平機會。
(a) 為了確保所有客戶在任何時候都獲得公正和公平分配的服務,按照電訊服務供應商(國內漫遊地區之當本地無線網絡運營商)的商業行為,可能會實行公平使用政策。
(b) 一旦過量使用,SUPREME (包括有關電訊服務供應商) 可在任何時間,停止,暫停或改變網絡的質量,我們將不作干預。在高峰期間(由於太多用戶同時使用網絡資源),你的流動數據體驗可能會間歇性地受到影響,一旦使用量恢復正常,情況將得到緩和。
(c) 因應客戶選用之服務,當數據使用量超出有關服務月費計劃內之本地數據用量後,或會向客戶按服務計劃所訂之本地數據其後收費或本地數據收費上限(如適用)收取有關費用。
(d) 當系統記錄於有關發單周期內客戶之累積本地流動數據用量,達到指定公平使用數據用量時,SUPREME會於合理時間內發出用量提示通知客戶。用量提示會以包括但不限於以(免費)短訊,及/或以電郵發送至SUPREME記錄之有效電郵地址。
(e) 基於某些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素影響,SUPREME不能保證客戶使用時之實際數據傳輸速度(上載及下載)。該等因素包括並不限於手機裝置的性能或功能問題、傳送技術、網絡情況、網站伺服器速度、容量不足、其他供應商和內容供應商的服務中斷、其他通訊網絡產生故障、天氣影響、受到山、隧道或其他實質障礙物引致的無線電干擾現象。
(f) SUPREME有權改變服務模式和政策(包括公平使用政策),恕不另行通知。


6. 註冊
6.1 你須於使用SUPREME服務或作出訂購前時向我們註冊。透過註冊,即表示你向我們聲明你已年滿18歲或以上,並有構成具法律約束力合約的能力。
6.2 你同意:
• 於填寫註冊表格時提供有關你的真實、準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及
• 須確保妥善保存你的用戶名稱及密碼。
6.3 只有你或你授權的人士使用你的用戶名稱及密碼登入電子商店。
6.4 我們有絕對酌情權拒絕任何新用戶之申請及終止任何已登記之用戶,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7. 使用個人資料
7.1 客戶同意授權我們使用及/或披露其個人或授權人之資料,作為我們履行或執行本協議或其他合理的目的或可預料的相關事宜之用。


8. 訂購細則
8.1 SUPREME SIM送貨服務只限於香港範圍內, 你須提供有效及正確的個人及付款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的電郵地址、運送地址、姓名、聯絡電話號碼、訂單資料及其他於我們流動應用程式或網站所需的資料。
8.2 我們不會就以下情況所引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
8.3 你在網上付款時,由於個人過失或疏忽,而被第三者以其他渠道看見或取得你的資料;
8.4 你在網上付款時,無法提供完整、正確或準確的資料;
8.5 與指定付款方法有關的其他原因;或
8.6 與你使用的設備或其瀏覽器有關的其他原因。
8.7 供貨的基礎:我們僅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和運送產品。我們不會銷售我們的產品用於作轉售用途。如果我們有合理的依據認為你購買我們的產品並非作為自用,我們有權拒絕或取消你的訂單。
8.8 你的訂購請求獲我們接受後,我們會與你確認接受訂單,並同時通知你在指定智能櫃自行取貨的時間和日期。


9. 信用卡直接付款授權及付款方式
9.1 你現授權我們從你的信用卡賬戶(簡稱「卡賬戶」)扣除與SUPREME服務有關的所有每月服務費用,而不可扣除超過相關金額。
9.2 信用卡指 VISA、Master或中國銀聯。 我們只接納以信用卡、Alipay 及 AlipayHK付款。當你作出訂購時,即表示你授權我們,按照我們於接納你訂單時商品的金額以你所指定的信用卡扣除款項。於我們仍未收妥款項前,商品的所有權不會轉移至你。我們暫時只接受由香港發行的Visa及Master信用卡作每月自動轉帳。
9.3 此付款授權將於我們與你達成SUPREME服務協議或更改付款方式的日期起生效,信用卡有效期必須為四個月或以上。
9.4 你同意你的發卡銀行(簡稱「銀行」)只需在你每月信用卡賬戶月結單上註明所扣除的相關金額即可。此外,銀行無須確定有關扣款通知是否已給予你。
9.5 如你的卡賬戶之信貸額不足以支付應扣款項時,銀行仍有權酌情決定進行該款項。
9.6 若超出現時適用於你的卡賬戶的信貸額的後果,你將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9.7 為提供安全可靠的網上購物服務,電子商店的交易使用安全接層加密技術 Transport Layer Security (TLS 1.2)。所有個人資料包括你的信用卡號碼、姓名、地址等,會經過加密,才透過互聯網傳送,以防止你的資料在網上傳送時,被未經許可的第三者閱讀。


10. 更換條款
10.1 如你於提貨後發現SUPREME SIM損壞或無法運作,並要求更換,請於提取SUPREME SIM當日起計三天內與我們的客戶服務員聯絡,過期或延遲的申請,將不獲接納,對此我們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10.2 更換的要求應先經SUPREME私人助理與我們的客戶服務員聯絡,在提供相關的資料及相片證明後,專責同事會於核實後與你聯絡及提供後續安排。


11. 運送條款
11.1 所有由我們標示的運送日期/預計運送時間全屬估算而已。實際派遞時間或受各種因素影響(如香港郵政郵政服務的特別安排)而延遲。(於特別節日或派送高峰期例如雙11和聖誕節,派送時間或較長及有所更改,敬請留意有關之特別通知。)如有任何延誤或因此而引致任何後果,我們概不負責。
11.2 香港郵政乃我們指定之 SUPREME SIM派送服務供應商。當SUPREME SIM由香港郵政以本地郵件寄出,並不設有郵寄追查,你將承擔郵件延誤及寄失之風險。當你使用本服務及購買SUPREME SIM須受香港郵政之服務條款約束,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hongkongpost.hk/tc/sending_mail/local/ordinary/index.html
11.3. 如因為以下原因,以致郵遞出現延誤,或未能成功派遞,我們將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i) 你提供的資料出錯(如錯誤的郵寄地址或聯絡資料);
(ii) 第三方派遞人員出錯;或
(iii) 其他超出我們可合理控制的情況。
11.4 我們保留不時修改任何運送貨服務條款(包括但不限於運送範圍及費用)的權利,而無須事前通知。
11.5 訂單一經確認,我們不接受任何更換運送方法的要求。
11.6 SUPREME SIM的風險及所有權,將於SUPREME SIM交付予香港郵政,而不論你是否指定的收貨人。儘管如前所述,SUPREME SIM之所有知識產權, 軟件類商品或服務的所有權及權益則仍屬於有關之擁有者或許可人。
11.7 當SUPREME SIM交付予香港郵政,SUPREME SIM被視為交付予你及已被你接收。


12. 網站與流動應用程式
12.1 我們可隨時更改或暫停或終止網站(www.supreme.vip)或流動應用程式(APP)的服務及內容會於30天前事先通知客戶。暫停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維護、維修、升級或改善工程。
12.2 我們可隨時限制或暫停或終止你登入網站或登入流動應用程式而毋須作事先通知你。
12.3 在使用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過程中,我們會收集客戶個人或非個人資料例如瀏覽器版本、IP 地址 或曾經進入的連結作以下但不限於以下用途︰ a) 建立及維護你的戶口之運作; b) 數據分析,用以提供或提升服務; c) 處理收費或交易; d) 傳送相關服務訊息; e) 不時傳送SUPREME相關產品及服務的市場、廣告及推廣資訊。
12.4 本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連結到第三方的軟件而帶來你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12.5 任何人非法或未被授權登入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竊取資枓或破壞或干擾任何網路、系統、內容或服務而造成我們或客戶任何損失或損害,須負刑責,我們保留權利追討合理賠償。
12.6 終止SUPREME服務後,本公司會在合理時間後終止你登入網站或登入流動應用程式。


13. 遺失、盜竊等
13.1 你的智能咭或手機一旦遺失、遭盜竊或受破壞,又或你已出售或送出你的手機,你仍有責任繳付你的賬戶內有關SUPREME服務的一切費用,直至你要求我們暫停智能咭或你的協議依本服務使用條款終止為止。此外,如你發現你的智能咭或手機已遺失或遭盜竊,你必須立即報失或匯報失竊事件。
13.2 若智能咭遺失、遭盜竊或受破壞,我們可酌情處理,在我們認為合理可行情況下盡快向你補發智能咭,而我們亦會因應情況向你徵收我們認為合適的費用。


14. 私隱聲明
14.1 你有權確保我們只可根據你的協議及我們的《私隱聲明》使用你的個人資料。我們的《私隱聲明》不會與我們在法律下的義務有所抵觸。
14.2 你確認當你在另一國家使用漫遊服務時,在處理你的個人資料方面,或須遵循適用於該國家的法律、規章及習俗。
14.3 我們的《私隱聲明》不時更新,詳情可於我們的網站內瀏覽。


15. 我們的知識產權
15.1 SUPREME服務及內容中的所有權利(包括知識產權),均屬於我們或我們的特許來源,如內容供應商。
15.2 凡涉及SUPREME服務的"SUPREME"商標與其他相關形象、標誌及名稱,均屬於我們集團的專利標記。


16. 號碼分配與轉攜
16.1 除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公佈任何相反的指引或有關牌照載有任何相反的條款外,就你的協議下所發給或分配給你的任何號碼,你不會獲得當中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station A-call或私人傳呼專線號碼或手機號碼,而我們可變更、撤回、更改或重新分配任何此類號碼。除非任何的變更、撤回、更改或重新分配是基於SUPREME服務的終止或暫停或與此有關,否則,我們在變更、撤回、更改或重新分配號碼之前,將在合理及可行的情況下通知你。
16.2 如果你要求將SUPREME號碼作攜號轉台,則表示您同意在成功從SUPREME攜號轉台後所有流動電話服務以及任何相關的增值和漫遊服務(不論透過是自動漫遊或手動漫遊或智能咭)都會立即終止,任何已支付的智能咭相關款項(不論是漫遊還是其他服務) 都不會以全額或按比例退還:


17. 暫停SUPREME服務
17.1 如發生下列情況,我們可依我們的酌情決定暫停你的賬戶或任何或全部的SUPREME服務而不另行通知:
a) 你不履行你的協議內任何條款;
b) 我們在合理情況下相信你向我們提供虛假或誤導的個人資料;
c) 我們相信你的智能咭已遺失或被盜竊
d) 我們接獲關於你的嚴重投訴,而我們相信投訴屬實;
e) 我們須因應緊急服務的需要或其他政府機構的規定暫停你的SUPREME服務;
f) 我們認為有必要保障SUPREME服務的水準或「SUPREME網絡」的穩定性;
g) 「SUPREME網絡」或任何相關的設備產生故障或需要進行改進或維修工作;
h) 根據我們的合理意見,認為出現或已經出現擅自、違法、以欺詐手段或不合理的方式使用SUPREME服務的情況或你在使用SUPREME服務或任何相關的設備時正在對或可能會對「SUPREME網絡」及╱或有關設備造成損害或干擾;
i) 我們有權終止本協議。
你的SUPREME帳戶及服務將暫停。
17.2 倘我們依本第17條款的允許暫停你的賬戶或SUPREME服務,則你的所有賬戶與SUPREME服務將暫停。


18. 終止本協議與停止連線
18.1 我們可循下列途徑終止本協議:
a) 給予30天的通知
b) 基於你的行為表現
如發生下列情況,我們可即時終止你的協議:
a) 你不遵照我們就SUPREME服務的使用對你作出的合理要求或不履行你的協議下應履行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你須依時繳費的義務;
b) 我們已依照第17條款的允許暫停你的SUPREME服務,而我們相信你做出嚴重的違約行為或對任何違約行為未曾作出補救;
c) 你已破產、遭清盤、達成破產管理、遭接管或被視為無償債能力,或我們在其他方面合理地相信你將無能力清繳到期的各項費用;
d) 我們在合理情況下相信你與客戶服務部或我們的任何認可經銷商或銷售代理之間的溝通或你在使用SUPREME服務時正危及我們的運作及「SUPREME網絡」或該些溝通或你所使用SUPREME服務的方式不被我們接受;或
e) 你在本協議下或依本協議所提交的任何資料被發現為虛假或失實,或我們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資料是虛假或失實的。
f) 無網絡接達或無法提供SUPREME服務
倘我們無法接達其他供應商的網絡作提供SUPREME服務之用,或我們無法再提供SUPREME服務,又或是我們結業。
18.2 倘我們基於第18.1條款內的任何原因終止你的協議,我們為你開設的所有賬戶即告終止。


19. 本協議終止後的效力
19.1 你的協議一旦終止,我們將結束你的賬戶,而SUPREME服務亦停止連線,你將不能再使用SUPREME服務。SUPREME服務停止連線後,任何預繳的費用將被沒收。
19.2 終止你的協議將不會影響在協議終止前屬於你或我們現有的任何權利或法律責任。
19.3 因應你的要求,我們可以(但無義務)為任何已經停止連線或終止的SUPREME服務重新連線。


20. 法律責任
我們的法律責任上的限制
20.1 就SUPREME服務而言,我們對你應負的所有義務已在你的協議內列明,唯本第20條款內另有條文訂明者除外:
a) 豁除關於SUPREME服務的所有其他條款、細則及保證;
b) 對於我們或為我們工作的任何人士如做任何事情或不做任何事情,我們均毋須對你負上任何法律責任;及
c) 對於你因使用SUPREME服務、任何手機、其他裝置或配件所引致、蒙受或與此有關而引致、蒙受(不管是直接或間接的、相應的、或有的,也不管是否可預見的)不論是任何性質的損失、損害、申索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收益、業務或盈利的損失、個人資料或數據流失或訛、商譽受損或訛、不能傳送任何通訊、數據或訊息等,在此情況下,我們、我們的僱員及我們的內容供應商在任何方面均毋須對你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 對於你或任何第三方在下列情況下招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我們、我們的僱員、代理人或次承辦商均毋須對你或任何第三方負上法律責任(不管是侵權法下的或其他方面的法律責任):
(i) 基於SUPREME服務的任何故障、延、中斷、遺漏或錯或與履行你的協議有關的情況,不論此等故障、延誤、中斷、遺漏或錯是否由我們或我們的僱員、代理人或次承辦商的行為或不作為或疏忽所引致:
(ii) 基於某些非我們能合理控制的因素而導致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你的協議或SUPREME服務或與此有關的情況,此等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流行性疾病擴散、閃電、火災、地震、暴風、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迫近的戰爭威脅、暴動或其他的民眾抗命行為、工業爭拗、停電、電話線路故障、廠房或機械故障或失靈、政府限制、禁制或沒收。
20.2 若法例隱含某些不能豁除、限制或修改的保證或條件,在我們享有權利的範圍內,我們的法律責任僅限於我們作出的下列選擇:
a) 就貨品供應而言,我們須更換貨品或供應同等的貨品、支付更換貨品或購買同等貨品的費用、支付維修貨品的費用或負責貨品的維修;及
b) 就服務而言,我們須重新提供服務或承擔重新提供服務的費用。
SUPREME服務 - 我們毋須負上責任的範疇
20.3 如你因你的協議而向我們提出任何申索,必須於有關的申索事件發生後一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否則,你將被視為已放棄你的申索權利。
20.4 在不損害上述條文的原則下,
a) 對於因不完整、失實、錯誤、遺漏、誤述、傳送延誤或故障、任何訊息或數據的傳達或儲存、任何訊息的洩露、混淆或破壞所引致的或與此有關所引致的任何費用、開支、損失、損害或賠償,我們捨棄對你或任何人士的一切責任或法律責任;
b) 就提供SUPREME服務或任何手機或其他裝置(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手機、任何產品及「SUPREME網絡」在任何用途上的適用性、品質標準或性能)而言,我們不被視為給予任何條件、保證、作出責任及法律責任的承擔;及
c) 對於交付或退回給我們進行維修保養服務的任何手機、任何產品或其他裝置,如外觀上出現任何凹痕、刮痕或其他損毀情況,又或出現數據流失的情況,我們均毋須就此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20.5 在為你提供並讓你使用任何SUPREME服務或內容時,我們並無向你提供任何性質的建議,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建議。對於載有投資資訊的任何SUPREME服務或內容,我們並非傳達邀請或誘使簽訂投資協議的訊息。
其他人士提供的內容與服務 - 我們毋須負上責任的範疇
20.6 你可透過使用SUPREME服務:
a) 上載、以電郵傳送或發送內容;及
b) 進入非由我們編輯的內容,並可選購非由我們制定、挑選、修訂或可行使控制權的貨品和服務。
我們會為你提供非由我們供應的內容,但我們在這方面只是向你發送內容,因此,我們在任何方面均毋須對任何此類內容、貨品或服務負上任何責任或法律責任,也不會承認任何此類內容、貨品或服務。
20.7 本第20條在本協議終止後仍適用。


21. 通知
21.1 若已在我們的網站內列載有關資訊或我們根據你提供給我們的最新聯絡資料透過電話、訊息、電郵或郵件直接與你通訊,在此情況下,我們將視作你已接獲我們的資訊。


22. 其他條款
22.1 除另行議定外,你的協議構成你與我們之間在SUPREME服務上的完整及獨有的聲明。你的協議取代你與我們之間在SUPREME服務上的所有不論是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文件或先前的協議以及所有的陳述或其他通訊。
22.2 倘你或我們延遲採取或不採取行動強制執行我們各自在本協議下的權利,(在符合第20.3條下)不會阻礙你或我們稍後採取行動。
22.3 你須同意,倘我們因你而須強制執行你的協議而導致我們蒙受的一切損失、損害或開支,你須就此對我們作出彌償。
22.4 本協議內的任何條款一旦失效或不能依法強制執行,將不會影響其他條款。我們可以法律上有效的類似條款取代任何在法律上不再生效的條款
22.5 如有任何人士同意繼續履行本協議下我們的義務,我們可向其轉讓或轉移你的協議下我們的權利和義務。如未經我們事先的書面同意,你不得轉讓或轉移你在你的協議下(不管是全部或部分)的權利和義務。
22.6 在本協議下,我們不行使或延遲行使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又或我們行使其中任何單一或部分的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並不表示我們放棄此等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本協議內訂明的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是累積的,且不排除法律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
22.7 我們給予你的任何豁免、優惠或額外時間僅限於特定的情況,不會在任何其他方面影響我們在本協議下的權利。
22.8 一般條款是受特別條款(若有)規限,若兩者有分歧時,就分歧部份,以特別條款為準。
22.9 本協議受香港法律規限,你須接受香港法院非獨有的司法管轄權管轄。
22.10 本協議以中、英文書寫,而中、英文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23. 定義 配件: 指任何電池、電池充電器、針筆、手機套、汽車套件、輕便免提裝置、智能咭消耗品(須定期更換的物品)或可配合手機或其他裝置使用的任何其他物品。
賬戶: 指關於你的所有記錄,包括你的個人賬戶資料、你使用的SUPREME服務、你的費用和付款。
既定服務: 指只供年滿18歲或以上的客戶享用的SUPREME服務。
申請: 指經我們允許並由你作出的任何口頭、書面或網上申請或任何其他方式的申請或通知,以便提供SUPREME服務或貨品。
費用: 指服務收費及其他收費,或我們不時就提供任何MO服務而公佈或編印的其他收費。
連線: 指我們讓你接達SUPREME服務的程序。「與你連線」、「連線工作」、「重新連線」所指意思相同。
內容: 指使用SUPREME服務時可接達的任何數據、資訊、圖像、圖形、視像╱話音內容、應用程式、可下載的檔案或其他多媒體內容。
內容供應商: 指我們以外的負責供應內容的人士。
服務收費: 指你根據你的協議使用明確訂用的SUPREME服務時須繳付的所有費用或收費("其他收費"除外)。
客戶服務部: 指我們旗下樂於為你解答疑問的服務隊伍。如要聯絡他們,可發送電郵至cs@supreme.vip。
停止連線: 指我們停止讓你接達SUPREME服務的程序。「停止與你連線」所指意思相同。
香港: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跨網短訊守則》: 指2001年12月3日訂立的短訊服務營辦商之間的業務守則,此守則可由各簽署方不時予以修訂、補充。
牌照: 指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向我們發出可提供SUPREME服務的牌照。
訊息服務: 指任何SUPREME服務,讓你接達、傳送或接收訊息,包括但不限於郵件、傳真、文字、數據、圖片或視像訊息。
SUPREME網絡: 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所擁有或營運的流動電訊網絡與其他系統,目的是為你提供SUPREME服務。
SUPREME服務: 指我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我們根據你的協議同意向你提供的內容、訊息服務、儲存服務、只供年滿18歲或以上人士享用的既定服務和自選服務。
手機: 指經我們認可可使用於「SUPREME網絡」及可接達SUPREME服務的手機。
自選服務: 指你向我們申請並經我們批准後可使用的任何SUPREME服務。
其他收費: 指你就你的協議內並無明確包含的電訊服務時所須繳付的按用量計算的收費。
其他裝置: 指經認可可使用於「SUPREME網絡」及可接達 SUPREME服務的任何設備 (例如流動數據機、電腦或電子手帳)或裝置,但不包括手機。
其他供應商: 指我們以外的流動電訊網絡商或其他網絡供應商,而我們須使用他們的網絡為你提供SUPREME服務。
PIN: 指我們發給你或你指定的任何個人辨認號碼,唯有使用正確的辨認號碼方可接達SUPREME服務或你的賬戶或對你的賬戶進行任何改動。
《私隱聲明》: 指我們現行的聲明,詳列我們會向你蒐集的資料類別,以及我們將如何運用及分享該等資料。我們可不時修訂此聲明,有關內容可瀏覽我們的網站。
漫遊服務: 指當你身處某些非「SUPREME網絡」覆蓋範圍內的地區時,或處於無法接收「SUPREME網絡」的情況下,你使用其他供應商的流動網絡接達某些或全部的SUPREME服務。漫遊服務包括「本地漫遊服務」,指你在香港使用其他供應商的流動網絡漫遊,還有「國際漫遊服務」,指你在海外使用其他供應商的流動網絡漫遊。「漫遊」一詞的意思相同。
網站: 指SUPREME的網站(www.supreme.vip)及任何與其連接的相關網站 (如適用)。
儲存服務: 指為你提供「SUPREME網絡」儲存容量的任何SUPREME服務,供你儲存使用SUPREME服務時所接達的內容。
暫停: 指我們臨時停止連線不讓你接達SUPREME服務的程序。凡提及「暫停」一詞,所指的意思相同。
智能咭: 指由我們提供的咭,配合手機或其他裝置使用可讓你接達SUPREME服務。


修訂
SUPREME有權隨時修訂服務之其他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有關修訂將於SUPREME網站 (www.supreme.vip)公布後開始生效。